韓國漢城華僑協會大廈的興建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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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佩!旅韓華僑能將清政府遺留下的幾處公產,從虎口中搶救出來,差一點就會被陳水扁欽派的駐韓代表李在方用偷天換日的手法併吞,多幸韓華僑領早先發覺,看穿了李某的變名陰謀,立刻聯合散居在中.美.台的韓華,攜手抗議李在方的作法不當,把公產換成私人的名義,這無異是黑箱交易的前提作業,協會邱元仁會長發覺事態嚴重,刻不容緩,邀請在美韓華沙日香.呂仁良.崔仁茂.熱心護產人士前往韓國.向台灣代表部提出質詢和抗議.並向媒体揭發事件的真相,我方提出許多官方手寫的立契証件為憑,使証據說話.扁政府的陰謀敗露,眼看煮熟的鴨子飛了,只好罪歸一人,把李在方召回革職,以平息眾怒.韓華所遭受的心靈創痛,雖然傷口癒合,要痛定思痛,處處要提高警覺,以防舊事重演.本人限於篇幅,僅將公產中的中正圖書館大廈(現漢城華僑協會址),來龍去脈和建造史.向韓華青壯一代的僑領和僑民,做一個簡介和說明. 秦裕光先生任職漢城華僑 協會會長,本人是僑務首席副會長,在一次召開華僑公產處理籌備會中,本人擔任紀錄列席,出席者有方廷榴總領事,協會秦裕光會長,北幫會館姚志寬理事長,廣東會館鄭家賢理事長,南幫會館高叔英理事長,所討論事項是,首善之區的漢 華僑協會.目前還沒有固定的辦公埸所.情何以堪.現在暫時借用國民黨駐韓直屬支部的一間空屋來辦公.既有礙觀瞻,又不方便,商討將大使館前街北側的幾棟破舊危樓拆除,建一座華僑共有的大型建物(原有的木造二樓是華僑小學教員宿舍,此產權與華僑小學佔用地,同是屬於清政府立契贈給華僑永久使用的公產).所需的建築費用,由協會,北幫,南幫,廣東,四大會館共同出資,建成以後,成立統一性的大廈管理委員會,來共同管理.華僑協會與北幫會館願承擔總建築費的百分之七十.南幫會館與廣東會館傾囊相助百分之三十,總工程費已湊足,決定不再向僑商僑民募捐,萬一有些不足支付之數,則由現任會長團及理監事共同捐款補缺會議圓滿結朿,一致讚成. 興建之始,為了免去申請建築許可時的各種刁難和限制.(當時的外國人土地法很嚴苛),呈文向中華民國駐韓大使朱撫松陳情後獲准.下達領事部方廷榴總領事具名申請附屬於外交用途的建築請可.在外交豁免的優惠條件下,許可很快到手,立時破土動工.順利落成.建成後依約用中正圖書館大廈命名,在五樓設立"空檔"的圖書館辦公處,以正視聽.左側一間為大廈管理委員會的會務室,成立主席團,由秦裕光,姚志寬,鄭家賢,高叔英先生擔任.姜鴻賓,孫石明,孟子斌,陳可玲,焉晉琦為常務理事,聘姜勇祥先生為會計兼祕書.華僑協會與管理委員會每月照約收租,凡租用本建物者都依章薟有租約. 此棟大廈的所有權,完全歸屬旅韓華僑所有的公共財產,絕非是李在方所云的館產.亦非台灣出資的國產.在大廈建築的進行中,本人在現場監督工程,策劃使用面積,建材管理則由張泰豊先生負責,遲建藩先生負擔公共關係交涉.本文中所記載的熱心公益僑領都已作古.幸存的本文作者是中正圖書館大廈所有權和建築史,唯一的活見証人.凡是我韓華人士,都有義務來保護這幾處袓先遺留下的公產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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焉晉琦二OO八年 寫於美國洛衫磯 *(漢城市水標洞老商會的產權後續) |